一、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
1、企业碳排放管理意识薄弱
2017年12月4日, 发改委发布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16、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(发改办气候〔2017〕1989号)(以下简称“1989号文”)。1989号文成为各地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的依据。它要求符合要求的重点排放单位分年度核算并报告其2016年和2017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相关数据,按照《2016(2017)年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》报告配额分配相关数据,制定并提交排放监测计划。《2016(2017)年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》中的内容, 与之前 发改委发布的内容相比,也发生了一些变化。